1. 警示教育 | 陝西燃氣集團原董事長郝曉晨等2人被處分

            文章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黨委工作部   發佈於:2020-04-29 17:24   瀏覽量:3338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郝曉晨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陝西省委批準,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郝曉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曉晨違反政治紀律,通過利益輸送撈取政治資本,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査,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等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有關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並獲利;違反工作紀律幹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不如實向上級彙報脫貧攻堅工作情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行賄犯罪。

            郝曉晨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立場原則,政治品行低劣,爲謀求仕途,熱衷於站隊進圈,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投機鑽營,挖空心思逃避監督,靠企吃企、濫權妄爲,大搞權錢交易,利用掌握的國家壟斷性資源攫取鉅額利益,肆意踐踏法紀。其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郝曉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建議撤銷郝曉晨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

            郝曉晨簡歷

            郝曉晨,曾用名郝延安,男,漢族,1960年4月生,陝西延川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9.09—1981.07 長慶油田陝西石油技工學校地質專業學習;

            1981.07—1983.07 長慶油田勘探局試採一部指揮部團委、第一勘探開發指揮部試油大隊、鑽井一部32180鑽井隊技術員;

            1983.07—1993.06 中原石油勘探局試油處、試採公司技術員,採油六廠試油隊生產組長,機修站、修保大隊工程師,機動科副科長,機運大隊黨委委員、第一副大隊長兼任汽車修造廠廠長;

            1993.06—1999.08 陝西省天然氣公司工貿公司經理,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輸氣管道建設指揮部物資部部長、指揮助理;

            1999.08—2001.03 陝西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黨總支委員;

            2001.03—2003.02 陝西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2003.02—2005.10 陝西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05.10—2007.08 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7.08—2011.10 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兼任漢中市天然氣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10—2012.07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漢中市天然氣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2.07—2014.04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14.04—2017.01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陝西省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7.01—2019.07 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其間:2018年4月,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系政協陝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2019年7月,被免去陝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2019年9月,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
            原副主任委員沈浩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陝西省委批準,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沈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沈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沈浩身爲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違規提拔使用幹部,嚴重破壞國企的政治生態;貪慾膨脹,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心無敬畏,目無法紀,以權謀私,靠企吃企,利用擔任國企“一把手”之機大搞權錢交易,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淪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沈浩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沈浩簡歷

            沈浩,男,漢族,1952年4月生,江蘇常州人,研究生學歷,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8.12—1970.10 銅川下鄉插隊勞動;

            1970.10—1975.12 銅川礦務局東坡礦工人;

            1975.12—1986.06 銅川礦務局電器實驗室實驗員;

            1986.06—1988.01 銅川礦務局供電所所長(其間:1981年9月至1986年12月在西安礦業學院電氣工程系學習);

            1988.01—1993.04 銅川礦務局動力處副處長、機電公司副經理、供電所所長;

            1993.04—1994.06 銅川礦務局動力處處長、機電公司經理;

            1994.06—1996.11 銅川礦務局多經公司總經理;

            1996.11—1997.08 銅川礦務局副局長兼多經公司總經理;

            1997.08—1998.02 銅川礦務局局長;

            1998.02—2001.05 銅川市委常委、銅川礦務局局長(其間: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理論與管理專業研究專業學習;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1.05—2001.10 中共銅川市委常委;

            2001.10—2003.02 陝西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

            2003.02—2004.01 陝西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陝西省彬長礦區開發建設公司董事長;

            2004.01—2006.09 陝西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6.09—2007.03 陝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公司董事長;

            2007.03—2012.07 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2.07—2015.04 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陝西延安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5.04—2017.6 陝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7年6月退休。

            (陝西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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